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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一件小事 车靠站了,上来一个老头儿,满头白发,步履蹒跚着走过每一只冷漠的眼睛......
我身前站起一个矮小的女孩儿,笑容可掬地挽过老人的手,坐在她原先的座位上,依旧不安地望着窗外,像是生怕错过要去的地方......
车启动了,摇晃颠簸着,开向下一个路口......
车又一次靠站了,小女孩用双手扶着车门,奋力挪动着右腿,缓慢地走下那本并不算高的公交车门台阶,终于,当她一瘸一拐地走上人行道,车内许多只眼睛正看着她,那里面也包括我的......
震撼!这的确有一种力量,低下头,赫然看见我的座位旁边,那行醒目的文字——“老弱病残孕专座”......
下一站,大柏树...... 10月19日 当梦想照进现实序:最近忽而又想起以前一个朋友的签名来了,具体的记不得了,大致内容总之就是现实与梦想互相影响的关系之类吧,现借用那话里的两句——当梦想照进现实,当现实介入梦想,作出两篇拙文来,也当作纪念些什么吧。
一 当梦想照进现实(现实与梦想关系论之一)
又是深夜,温州,异乡,远离一切最熟悉的场景;凌晨,静谧,半梦半醒间最有感触要漫溢出来,但起身记录下来,确是需要一些勇气的,一些不愿浪费生命中任何美好的勇气。曾有个朋友对我说,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人愿意像我一样用心写自己的空间了,所以,我不愿多写,因为真的没有那么多的用心。另一个朋友说,我的字没有以前写的漂亮了,的确,着实写得少了。我还是习惯用笔记录下思绪,再慢慢或是飞快地,用键盘敲击,毕竟,写下来的东西才是带着灵魂的,而绝非每分钟两百字的输入。这正如鸿渐所言,“书信可以日后拿来时时翻看”,因此才质朴而真实。
今天忽而听到一句曾经被我反复念叨的话来——“钱是赚来的而不是省下来的”,这话我曾经无比赞同,时至今日,也并无任何反驳之意,但如今我每月的收入实在不算充裕,因此也便阔绰不得了,不省着点就真的要拮据起来了。我的确有时有些小农甚而“刻薄”起来了,但正如我所说,这只是一种习惯,一点一滴中,我早已习惯也熟悉了如何经济自己的生活。但这“刻薄”只是对于自己罢了,对于身边的人,玛瑙终而还是算作一个比较慷慨的人吧,我这么想,希望他们也能这么认为。我会只花上两块钱买一张刻录光盘,记录下对于生命中特殊伙伴的生日祝福,但那与节俭是决没有关系的。因为那最廉价的载体却记录着我最真诚的祝福,记录下我最用心的声音和最刻苦练习得来的琴声。
我估摸着今晚肯定又睡不安稳了,的确减肥的代价有时有些惨痛。25斤体重换来那些难以入眠的夜,拒绝浪费生命的弱兄肯定又会觉得有些得不偿失了。但失眠的夜里总也有些收获,比如一篇小品,一首demo,亦或一种心情,我这样想着,却也高兴起来了。显然,我有时有些“阿Q”了,但那样也比较容易释然,不是吗?
————2007年10月12日 凌晨 写于康奈员工宿舍 7月19日 领4800悟高度4800米,机外温度0度,我坐在座位上以650公里的时速不断爬升,机舱内增压的空气使我耳膜不住的疼,我感觉我的中耳炎又要犯了,渐渐地,我睡去了······ 我曾经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特别的人,经历也与人不同,几乎到了可以拍成电视剧的程度,这种想法在大学四年期间不断地吞噬我原本平凡的躯体,而现在,我忽而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不平凡的故事,只是你永远都只在自己的故事里,从而轻易的感觉到自己的不平凡。 任何人的经历真的是不同的,于是性格,爱好,人生态度等等都不同。有些人被自己性格中的弱点所驾驭,于是被别人控制,成为一具无用的尸肉,有些人则不同,他们的能力能够驾驭性格中的缺陷,于是,他们成功了,在自己的故事中成为了枭雄。 我是怎样一个人,我至今也无法确定,时而兴奋,时而沉默,如分裂般的活着,但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性格中的弱点,至于控制那些弱点的能力,我正在磨炼,与其说我想更好的活着,不如说我只是不想轻易地死去。 我忽然醒来,机舱的晃动和燥热使我无法安心下来,背上的汉不停地向外渗透,我不得不直起背来,好使自己舒服一些。 从窗外往地面看去,地面那纵横交错的也不知道是公路还是河流,我忽而感到一种渺小,并不是地上的景物,而恰恰是座位上的我——一个人,因为在这样的高度,你才能有幸看到某一个地区的全貌,想像其中有不计其数的人,你就会觉得人其实真的是一种渺小的生物,如此微不足道,因为有太多的个体,因此永远没有哪一个是可以脱颖而出的。 人,这种生物有一个很奇特的特性,就是容易觉得自己的不平凡,这一点在其他生物身上是都没有体现的。但当哪一天,你真正看到了自己的平凡,那也许那时,你渐渐的会让别人觉得你的不平凡,也许这话听起来有些拗口且矛盾的很,但我的意思,只是当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的时候,你才能客观的去审视其他的个体,你才会认真的看好自己脚下的路······ 不知过了多久,飞机开始降落,我不知道自己回到地面以后,会不会忘记刚刚的那一段思绪,于是迫不及待的拿出纸笔,记录下这些文字,也许这只是一篇平凡的文章,但是没有任何人是可以用华丽的文字来思考的,思绪里的文字,总是那么普通的,是吧。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的故事,而我现在却只想做一个普通的人,工作、赚钱,让生活过得好一些,这并不是一种屈服,而是,一种领悟,可能这是一条无至尽的路,而现在,我却只愿能淹没在人潮之中。 6月25日 14的88年了,蒂艾里最终还是离开了枪手,胖子,在这里请允许我为你的信仰留下些什么,请不要责怪我再次留下些伤感的文字来,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片悲情的文章,作为曼联阵营的一员,我并没有如同想象中一样为枪手的再次削弱而快乐起来,相反的,当我得知亨利的离开之后,我忽然觉得伤感,习惯了枪手的优雅,习惯了亨利在禁区左侧扭跨用右脚打出内脚背弧线球破门,习惯了一米八十八的大个中锋拥有犀利的突破,电光火石般的速度,渐渐的,在切尔西叛逆的强大了之后,我更习惯于去欣赏枪手的胜利,至少,他们也赢的荡气回肠。 离开,或是背叛,其间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界线,当年当大卫和弗格森闹翻而最终踏上伯纳乌的时候,我也有过叹息,但没有伤感,因为,小贝之于曼联来说,并不是红魔精神的代表;之后,当范尼踏上伯纳乌的时候,我也没有悲伤,不仅因为我站在克里斯蒂亚诺一边,还因为,曼联并不是一人的球队,现实证明,弗格森总有方法把用看似残缺的兵卒,捍卫属于他的残破神殿。但亨利是截然的,作为英超中最另类的一支球队,教授所拥有的不仅仅是精致的思路,他还拥有一批天才来帮他实现看似无法生存的打法。当然,没有人能够否认冰王子的伟大,这一点连亨利本人也不得不承认,但14号本人对于枪手的意义不仅仅只有一个优秀的前锋那么简单,正如小丝所言,蒂蒂就算不踢球,只要他站在场上就足以给全队以信心,精神支柱用来形容这个混血的法国人再恰当不过了,现在他走了,也许就连弗格森也会觉得可惜,亨利并没有背叛什么,他只是选择离开,选择可以帮助他实现冠军杯梦想的俱乐部,因此他选择了曾经破灭他欧冠梦想的巴塞罗那,那一次,他离梦想前所未有的接近。命运,有时真的很沉重,它会逼迫你在梦想和现实之间作出抉择,正如无法和自己最深爱的人最终走入婚礼殿堂一般,14号最终也无法在最深爱的俱乐部来实现自己的荣耀。 穿上蓝紫色的球衣,亨利本人可能也会有些不习惯,毕竟那是他曾经熟悉了8年的红色,并没有曼联红的那么鲜艳,但也足以震慑住任何一个想不愿缴械的对手,身边多了小罗和梅西,亨利的任务并没有从前那么重了,现在,他只要专心的,用他最熟悉的方式,把球送入对方的球门就可以了,也许亨利会在西班牙实现他多年的夙愿,也许那一刻,远在英格兰的城市里,依然会有人为他喝彩,也许那一刻,亨利依然会想起曾经身披红色战袍的14号。 5月23日 在凌晨当我穿过熟悉的小路,隐约闻到那桂花的香气的时候,我知道,近了,我又回来了,这熟悉而陌生的地方······ 那个门,那条路,那一幢幢的楼,我都曾无数次的路过而至于今天依然可以默背而出。林荫里,依旧有诗人,吟唱着那只属于他自己,也许也只有他自己才懂得的文字;阳光下,依然有少年,追逐着那只属于他自己,但一定会让别人也欣赏的梦想。突然间,那些熟悉而陌生的脸,那仿佛是依稀昨天自己的容颜,活泼、热情、不知疲倦,眼神中散发着美好的光芒。 我是喜欢呆在这样的阳光中的,午后和煦的阳光中,透过Cappcino升腾起的热雾,静静欣赏对面那静谧而美丽的脸庞。可惜,没有铜制的花脚圆桌,没有冒着热气的Cappcino,更没有对面的美丽的脸庞。唯一真实的,便只有这阳光,这午后的,和煦的阳光,以及这阳光下,退去了昨日模样的我。 3月13日 极好的时光这个想法在我脑中已经留存了很多时日了,但是总是出于种种原因或是基于各种的借口,总让自己逃避或忽略着,但终于还是无法克制,所以便又动笔了。 几乎已经习惯了每天很早便钻进被窝,我认为“钻”一词是用的极好的,大凡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冬天里必需要将被子弄成一个桶状,脚跟部位还一定要向内折叠一下,这样便可以防止热量流到被子外面去而使自己睡的更暖和一点,这样一来,被子便成了一个春卷模样的东西,人便一定是要用“钻”才可以进到里面又不破坏了被子的造型。所以“钻”字之所以用的极好,便是因为不仅描写了人的动作,而且还说明了被子的形状,附带的还可以让人知道是在冷天里,真是极好的语词啊。 晚上既然是“钻进”被子,那早上便一定是要钻出来的,我想今早的阳光一定是要用“和煦”一词来形容才显得十分贴和的,走在这样的阳光里,耳朵里想起James Blunt的《You’re beautiful》我才突然顿悟到其实英伦摇滚并不一定是要在阴暗的角落里低着头听的,这样的阳光配合着这样的节奏,是极好的了。我想,本来我是应该在路边和咖啡的,不过要上班,没办法,因此大凡忙于生计的人,大都错过了生活中细小的美好了,多多少少,那些瞬间其实也会有永恒的美妙感觉。 前一阵子天气着实的热,以至我欣喜的以为春天已经来到了,有个出租车司机也拍着胸脯对我说“放心,天不会再冷了”,可这两天好像又冷了下来,我的确喜欢冬天,但如果不是和煦阳光下白皑皑的雪地,或满天飞扬的雪花的话,就不是极好的冬季了,今年的冬季,的确不怎么讨我的欢喜。 每天临睡前,脑袋里总会有些“灵感”闪过,我喜欢那样称呼他们,因为这样稍纵即逝的东西大都被这么称呼着,但到了第二天便再也想不起来了,因此也错过了许多极好的文字了,但我也并没有十分沮丧,或是后悔没有钻出被子将他们记录下来,因为要把握的东西太多,有时候便什么也把握不住了,错过的东西,再怎样懊恼也是错过的了,对吧······ 今天早上在车上又看到她了,我记得上次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约摸有一个月了吧,今天又见了,她烫了头发了,并没有太美丽,但真的很吸引我,虽然我们并不认识,但远远地看着也就够了,所以今天上班的心情,也一定是极好了的。 看 那波光粼粼的湖面 闪动着 耀眼 闪动着那些极好的时光 我的青春 听 那时的空气 那是风 在感激······
写于三月十二日 2月8日 杂感交集伴随着“靠近你,温暖我”的悠扬歌声,我睡去了,我知道每部爱情电影都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但还是乐于去欣赏,去享受,以至睡梦都因为此变得甜美起来了。 三年前,你的那句“生日快乐,我把自己送给你…”曾经让我感动到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泪水,是因为忘不了,所以又走到了一起,可后来还是分开了,但想起来,曾经也有过电影般浪漫的情节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毕竟完满的结局也只会出现在电影或者浪漫主义文人的笔下。有人说,“其实你一直没有忘记那张脸…”。是,我是忘不掉,但那又如何,至少现在的我还不想忘掉,还没有勇气去寻找一张陌生的面孔。 昨天我路过“大碗”了,沉睡的大碗伴和着这城市中最轻柔的灯光,也伴和着我独自走过那寂静而清冷的长廊。上班以后几乎很少走这条路线,嘈杂的火车站总是令人不快,陌生的脸孔一张张不断地向我撞来,那种急促的感觉让人高度紧张而加重了疲劳。“大碗”则不同,它只是沉沉地睡,仿佛一位长着看着自己的孩子在身边嬉闹,安详而又使人有安全感,我便是那个孩子,我轻轻的踱过,时而回头看看昔日熟悉的天空。 夜深了,天色已然全黑,只是这繁华的都市,即便在这样寂静的夜里,仍然努力地放出一点光芒来,是害怕寂寞,还是怕被人看穿了自己的孤独,我坐在出租车里,静静地享受着这凌晨三点的上海。司机并不健谈,也许是因为劳累的缘故吧,只是在我每一次要求他转弯时,轻声的符合,也许那是最好的,最相称的声音,在这样沉沉的夜里。汽车以一种近乎飞翔的姿态,划过这城市的上空,在每一个弯脚留下一道长长的拖尾灯光,也留下对于夜的都市的留恋。 四年前,有一群少年在奉贤的海边相聚,相识,相知,相伴,四年后离开了熟悉的地方,依旧带着陈旧的心,和沉甸甸的记忆,也许摆脱不了是一种幼稚,一种青涩,甚至是一种懦弱。但曾经的记忆总是在我感到寒冷的时候带给我温暖,在失眠的夜里陪伴我入睡。我不知道再过四年我们会在那里,做着什么,但也许当遇见的时候依旧会说起以前的事情,眼里泛着泪光,朋友们,珍重…… 忽然很想念以前的班级,虽然见面不多,但她们都那么的美好,可爱,善良,好多名字,好多,好多,我敢保证,我依旧能清晰的记得她们的脸孔,毫不犹豫并且正确的喊出他们的名字。但突然发现现在要聚一聚是那么的困难,于是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去那顿“散伙饭”,我祝大家都好,都能幸福,特别是313,还有,她…… 乱七八糟地写了这些,也说不清是倒叙还是插叙,只是将这些日子来想到过并且还没来得及遗忘的东西一一记录,毕竟,有好久了。 12月10日 泛黄的青涩味儿当我右手无名指触动最后一根琴弦时,正是北京时间十一点零八分,睡意,也慢慢爬了上来…… 夜里的公交车,往往要显得落魄一些,载着稀稀落落的人群,慌忙地逃离这繁华城市难得的死寂,而乘客们的脸上,或彷徨,或颓唐,却始终现不出下班时的轻松甚而上班挤车时的斗志昂扬来。我几乎要沉沉地睡去,可这气氛却又使我十分快活,沉醉在难得的寂静中的我,任凭昏黄的路灯一盏盏地飞过我的眼眶,留下一道道让人迷恋的尾,我记得我以前在哪里说过,我向来是最喜欢这样的画面的,如湖面一样平静,却又似夜空一样绚丽…… 今早不知为何,醒得异样的早,仿佛记得做了个什么梦,但梦的内容却也终于记不得了。在习惯了早睡早起的日子里,似乎每一天都是那么的规律,即便是到了休息天也会老早便醒过来,不知兴奋着些什么。磨磨蹭蹭赖在床上,最终还是在母亲的催促下不情愿地离开了我的床。 弄堂门口卖早点的摊主还是那样勤快地忙碌着,依然有排队的人们眼巴巴地望着金灿灿的糍饭糕或是油条,多是些上了年纪的,看到了便使人觉得温馨。依旧是排长长的队伍,等待自己的座位,今天的车异样的拥挤,可路上却惊人的通畅,车厢里有各式各样早点混合的香味儿,闻了叫人饿得难受,这使我又想起以前大学里难得一见的早点了,说难得一见是因为难得会起得够早去吃早饭,更难得会有全寝室一起出动的时候,但那叫人很是快活的珍贵记忆却着实残留到了现在,也许以后也会时常记起。记得大学里有段时间常常早起去帮女友买早饭,于是顺便连寝室里的一起带回来,后来分手了,也便摒弃了这个传统,于是早上只听见有人在叫肚子饿却不见有人起来。在那些青色懵懂的日子里,似乎没有什么能牵绊我们,追女孩子也是一样,经常会有大家一起讨论对策的时候,现在却完全不同了,也许单身太久,久得让我习惯甚至于迷恋上了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久得让我以为那些便是生活的全部,只靠着那些记忆中的片段让自己快活地生活着。 青涩的岁月依旧泛黄,并且日渐斑驳陆离,我不知道那一天她会完全剥落下来,至少我现在还找不到自己的脸上有任何的一条皱纹。岁月的磨砺是可怕的,也是令人欢喜的,那意味着成熟而并非垂垂老去。其实心里有些东西牵绊着还是好的,至少这不会让人太过放纵自己,感情,亦或生活状态。 我的左手拿起杯子,喝完最后一口水的时候,正是北京时间十八点十六分,今天回去又要晚了,其实也没什么区别,至少我还能看到湖面般平静、星空般绚烂的车窗,至少我还能坐上空荡的车厢慌忙地逃离城市的喧嚣,至少,我心中还有牵绊…… 11月27日 手指的降落我的嘴角又露出一抹浅浅的微笑,为认为那是最好的,也是我最美的表情了吧,就如同我每每在傍晚时分,路过街心的小花园,总能看见一对对的情侣,或亲密,或赌气地斗嘴,我都不免在嘴角挂上一抹微笑,也从心底祝福他们,我以为这种精神是一定要有的,这种微笑也是一定要留着的。 昨晚,迷迷糊糊的我关了灯将快要睡着去的时候,脑子里忽然又浮现出以前的画面来了,我看到孩子和黑狗在斗嘴,边上的人包括我都看着他们在笑,就如同孔乙己常去的酒店里的场面一样,但那笑却是和文章里那些看客截然的,是发自心底的笑而决不带着些讥讽的成分。想着想着,嘴角便又浮现出一抹微笑来,后来的也便记不得了,大概睡去了吧。 想想和寝室分别也有些日子了,期间当然也免不了出来聚聚,可那感觉和以前真是很不相同的了,大家都忙于自己的生活,也偶尔会有时间想起以前的事来,也大凡都是像我这样,露出一抹浅浅的微笑了吧。胖子投身于教育事业以后,基本上就不见了人影,并且由于职业的关系几乎把烟都给戒了(当然也包含经济因素在内);丁力也如愿地投身了党的怀抱,成了国家的人了,虽然感情上有些挫折,但我相信202出去的人是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的,过一阵子,也就又能看见熊猫的灿烂笑脸了;神仙真的开始了仙人一般的生活,也没有正式工作,靠些零散的碎银两作为生活的依靠,和仙女同居在他们的洞府,过着与世隔绝的自由人生;乌拉的生活有些散漫,依然坚持他“不务正业”的经典风格,和些神秘的朋友们依旧钻研他最擅长的专业;鸡,是最奇特的一个了,被人称为张总却拿着不堪忍受的低廉收入,而且听说最近又沾染了极不良的嗜好了,真是,快变瘟鸡了……;最后还有我,依旧过着我的快乐生活,孤独、潦倒、迷茫地继续寻找属于我的天空。没有人知道我们可以一起走多久,也许慢慢会淡忘了寝室里的时光,所以我总是习惯趁还没有完全忘记的时候,用文字记录下我不想忘记的人,和事情,以便在以后,每每回头看的时候,我不至于被别人用一句“你也年轻过?”来讥讽。 我们就像一支支悬停在空中的手指,同属一掌,却又各自往不同的方向伸曲,手指降落的一瞬,就会有一段新的旋律诞生,或悲伤,或快乐,终于都将要成为组成生命交响曲的一个章节…… 10月31日 快乐照耀我的破衣裳今晨的阳光有些刺眼,我向来不太喜欢那么刺眼的光线, 因为她很轻易的勾起些什么,让我无法拥有无比美好心情。 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李进有首歌叫《阳光照耀我的破衣裳》,是很快乐的曲子,可见阳光的力量是巨大的,即便是身上的衣衫破烂不堪,也不会感到悲伤,因此可能阳光男孩一类的都是穿着破衣服哼着快乐曲调的人吧。但这终究还是不对的,人们把你称为阳光男孩,因为你能像阳光一样,给人愉悦的心情,我也曾经努力地做这样的一个人,直到失去自己的阳光。于是我终于开始对阳光失去信心,转而投入忧郁的怀抱,向往拥有颓废的眼神,自以为这样,就能等待别人给我阳光的滋润了,可忽然,我发现,我错了。 前些日子,还是公司的那位前辈,对于我所认定的“忧伤能给人以力量”的观点做出了点评,她并没有否定,她只说这是年轻人不成熟的观点,还谆谆教诲我说等我长大了就会发现其实快乐的力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我突然又发现自己的幼稚了,于是我开始注意生命中的快乐,寻找快乐。当我转身去寻找的时候,我发现其实身边的快乐其实很多,很多,多得你根本来不及去记录,于是我意识到原来我是被包围在快乐之中的,只是我一味地保卫着那些仅存的哀伤,好象保住一个将要离去的恋人一样。这就像如果你永远只是站在阴暗的墙角,那你就注定只能瑟缩。 很久很久以前,我做过一个决定,那决定在当时的我看来是如此的正确,以至后来一段时间里它带给我的坚定让我感觉幸福无比。然而后来的我发觉也许我错了,于是我现在越来越肯定当时是错了的,但我还有没有勇气再决定一次呢,或者说,我还有没有机会。可是勇气这东西,是需要积累的,因此也就有了“鼓足勇气”一说。但累积了足够的勇气却发觉没有了机会的时候,就又觉得有些丧气了,“幸福是要自己争取的”,这话很对,但与之对应的,就是这话也很难,但凡要争取什么的时候,你都会觉得很难的,也许是想要的东西还不够坚定,或者是想得到的东西看似不可能。终而后悔,彷徨,失落,可这大概都无济于事,只有朝着阳光明媚的地方前进,才会有一天感受到破烂衣衫带来的好心情。我想,前辈所说的道理,我开始有些参悟了吧。 每每我想为文章做结尾的时候,我总会很困惑以至不知该如何排列文字,也许我总不舍把文章断然地了解,总想能给人有些回味的思考,因而原本想写些快乐的文字出来,可写着写着竟又发现是些陈词滥调,又回到了原来悲伤的氛围中去了,大概我还舍不得我的悲伤恋人那么突然地离去,但我现在终于可以盼望着有一天,快乐能照耀着我的破衣裳了。 10月20日 公车随想暖暖阳光懒懒爬进窗 窗外天空晴朗
只想抱着你的背脊不想放
我会以为看见明天的艳阳……
喜欢金海心,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喜欢她那种声音,能穿透人心灵的感觉,而且颤音也好,很自然,不做作。一直很想找到那样类型的女生,就是能用声音诠释心情的那种,但我知道那很难,也许我又过于完美主义了。 下班路上坐在公车上听音乐,可能是一天最放松的时候,比到了家还放松。因为塞着耳机,根本听不到别的声音,看世界的目光就是自己的,有时也随着歌声感动,看着车窗外忙着赶路的景色和人群,仿佛一部音乐故事。 喜欢看天色渐暗时候窗外飞驰的路灯,渐暗,但不要全暗。那时的路灯是亮着的,但天色并未全暗,也就不会那么刺眼,黄色的灯光一盏接着一盏地飞过,留下一道道的轨迹,前一道还未消逝完全,后一道便迫不及待地接踵而至,如果正巧听到可以配合的歌词或是曲调,那份感动确又要使我流下泪来了,也许我又过于感性了。 下班的公车上能看到那种悦目的女孩,虽然不如上班时候来得多,但那份心情是完全不同的。我总是静静地坐着,沉在我的世界,看到那样的女孩,或是甜蜜的情侣,却也忍不住在嘴角抹上一些微笑,仿佛自己是这世界美好的见证。 公车 晃晃悠悠地前进着,离到家还有很长一段路,但有时觉得长点也挺好,身边那个女孩子要下车了,如果现在她低下头来强吻我,在她离开的时候,我的嘴角会不会依旧留下一抹微笑,呵呵,也许,我又快睡着了…… 10月18日 忙与盲一种黏腻的感觉笼罩着我的脸,用水洗了好多次,但那感觉还在,挥之不去,让我沉沉地想睡去… 这是疲倦吗?不,这只是茫然。我确信我摆脱不了这种感受,至少在我确定自己想做什么以前。二十年后,为十万年薪打破了头,三十年后,为养老保险努力奋斗,老板把我们当做赚钱木偶,而我们却依旧忙碌着享受。亦或,先不想得那么远,有没有想过,五年之后,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而或者,一年之后呢?我在想,所以,我很迷茫。 我每每睡过一宿或忙碌一天之后,就会向母亲倾诉自己的想法,阐述自己对于未来的“宏伟目标”,但每次,母亲总不说话,而从她的眼神里,我找到了自己的幼稚。至少我现在还在摇晃,我的城墙,在摇晃,我想向着前方,但我却找不到“前”的方向,这并不是消极,并不是忧伤,只是,我很迷茫。 我每次都确信我找到了方向,但我习惯回头想想再去往前方,可是每次,我都发现,那并不是我真正想去的地方。所以,我不想轻易地作出决定,因为我讨厌后悔带给我的伤。但又可能,考虑太多的事总会让人感到彷徨,错过之后总让人失望,摇曳不定的的性格并不是善良,我却找不到黑夜中的光,最终,我只能迷茫。 我曾对自己说“没有人能阻止我散发属于我的光芒”,但至少现在,未来还需要我去丈量。我很忙,确实很忙,可能这不是工作带给我的,但我支配不了属于自己的时光;我很盲,的确很盲,那并不是我的眼睛,是我的心找不到方向。也许这种感觉会持续很久很久,但我终究不希望,忙与盲,成为我生命的主唱。 10月17日 迟秋…也许城市本不该有秋天,因为没有,也就无所谓期盼,便也不会叫人失望、落寞。 今年确实比较怪异,原本以为夏季已经过去,但秋却迟迟不来,也叫我始终都要穿着夏天的衣服走在10月份的大街上。我对于秋有一种特殊的好感,我知道很多人都会这样说,但我几乎于他们都不相同,我对于秋的好感并不基于其本身,而是因为在秋之后便会是冬。有人可能会问,那我为什么不直接说喜欢冬季呢?但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就如一段美好的情感,前期的悸动总是那么心潮澎湃,以至于每每当感情出现裂痕,我们都会说:当初的你……这样想来,我喜欢秋的缘故也便有了答案。 去年的秋天,是什么时候来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依稀还记得比今年要早,记得那时我们都在实习,很少有机会碰面了,但我不同,因为找了熟人帮忙,所以实习的事就请人代劳了,于是我便踏踏实实地玩了两个月的时间,但那终于也沦为记忆中的一部分了。今年的秋虽然还未曾到来,但我已清晰地感觉到与去年的不同,虽然与寝室里的“狗友”(并不是狐朋狗友之流的意思,这是术语,指玩仿真枪的人)见面的机会依旧不多,但就连我也终究逃不脱踏上社会,每天拖着惺忪的睡眼出门,晚上要依借着路灯微弱的光才找得到回家的路,一个字——累。这一切也加重了我对于夏的厌恶。 我讨厌夏天,因为热,热这个东西本身也只是会令人出汗,或许还能帮助人减肥,但它一旦和人性结合,便会迸发出无限的罪恶,我讨厌夏,也正是因为此。人是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的,特别是穷的人(因为他们没办法),但这却并不是人性生来就如此。恰恰相反,人性是堕落,是贪婪,是向往安逸的。因此我们发明了空调,来使我们免于夏的炙热,这也让我们享受着高额的电费。夏天的公交车是比较有特色的,一来就是味道,汗的味道,应该没有什么人会迷恋于此的吧;二来就是湿,当无意间触碰到那些被汗水滋润着的手臂,或是衣衫时,这种感觉也许可以帮你省下一顿饭钱;还有就是躁,烦躁与暴躁兼而有之,由于热,会令人烦躁不安,于是变得暴躁,拥挤的车厢便像战场,个个都是上了膛的枪。也许夏天是最会让人暴露的季节,无论是身材,还是本性,我身材不好,本性恶劣,讨厌夏,也便成了情理之中的事儿了。 上海的孩子,对于下雪总是显得比较兴奋,是因为少的缘故吧,以至于那次下雪,让平时要睡到中午的我们集体早起,冲下楼去观看此等“圣景”,那时的情状,现在历历在目:每人拿着个脸盆,誓要把这比金子还要珍贵的白色装回寝室去,打雪仗,堆雪人,满校园都是兴奋的脸,同时布满了逃课学生的脚印。乳白色外套上的那张欢快的脸,捧着一大堆的雪站在我的面前,让我现在想起来还是那么留恋,也让我对冬天充满幸福的感觉。 冬天是寒冷的,也许正是这种寒冷,让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包括我。包裹在厚厚的外套下,却让我有种莫明的安全感,我是比较贪恋这种感觉的,特别是现在,随时都能感受到寂寞的我更加向往,今年的冬,可能又要叫往常晚些来了吧。 也许城市本不该有秋天,因为如果没有,冬天便会来得早些了… 10月13日 为了忘却的纪念开场白:最近,手闲得难受,老想写些什么出来,可看着电脑屏幕,却又觉得思绪全无,老感觉被什么东西包围着,那东西似乎砌起一面面高的墙,但那墙又好象在遥远的海的那头,其实与我毫无相干,但每每想走出去,又会被这墙挡住。这感觉真是很不讨人喜欢,其实有个朋友说的很对,并不是世俗让我没了思绪,因为世俗本来就是思绪的来源,也许是由于思绪太多太杂,无从下笔的缘故吧。因此也许现在就应该写些“俗”的文字出来,那些“美文”应该只属于大学吧(其实大学里也没写过多少“美文”),当天高云淡的日子渐渐只属于回忆,甚至于时间逼迫我去忘却,我却任性地只想去纪念这些忘却的回忆,故本篇就暂时取名“为了忘却的纪念”吧,同时也缅怀一下我唯一喜欢的一为文人。
对于文人,我向来是不太苟同的,觉得他们除了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就别无其他(除了我喜欢的那位),以前同班寝室里那位即是如此,但当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也不免身陷其中,也多多少少染上一些诸如“小资”之流的恶习(虽然我到现在还不清楚这词的正确解释是什么)的时候,我也就甘于“堕落”,也写出些诸如“心路历程”之类的文字,这在某段时间尤为鲜明。出乎意料这类“抒发”,或者更确切的应称“发泄”,响应者众多,看来这类文字的“销路”还是不错的,我想那些莫名其妙闯进中文系的学子们大都经历过或经历着这样一个状态吧,最终都像我一样沦为一个不伦不类的文学学士。 当我告别的那一刻,忽然有种莫须有的愁绪涌上来,她堵住了我的笑,让我哽咽,离开了我熟悉的圈子,我瞬间觉得孤独,但更可怕的是,我越来越贫穷,看看陌生的环境,好象谁都比我厉害,我只剩孩子般的无辜,几次,我试图挣扎着爬起来,但背上总有什么压着,不至于喘不过气,但足够让我直不起腰。很排斥这种感觉,但不得不忍受,也许世界逼你底下高傲的头,是为了让你看清脚下的路,因为那路太多坎坷,太过泥泞。大概我本不该写出这么怅然的文字,但写到这里的时候便不经意起来了,于是曾经轻狂一切的我渐渐地变了,变得享受,甚至渴望我以前嗤之以鼻的一些事情,比如同学聚会。我开始喜欢上和以前的同学相聚,甚至是一种乞求,只是我不愿说出口。因为在他们面前,我永远是学校的我,永远是出色的,永远是大哥,也许若干年以后不会再是,但至少现在还是。那样的眼神下,我没有压力,我也可以找回那些虚无的自尊,我是在渴望这种东西吗,还是我渴望被人认同。这是压力吗,或只是我还不够成熟… 那天,一个比好朋友更好的朋友无意中提起的一个称谓,却又让我怀念起奉贤,因为有太多太过美好的回忆,也有太多淋漓彻底的破碎,残留在那里,以至于我已经模糊了校园的模样,却还清晰着那些片段,也许有些支离破碎,但每一段都那么清晰,那么刻骨铭心。我本不该也不想回忆起她,但不得不承认伤疤依旧清晰,也许我暂时还鼓不起追求,任何美好,每次道貌岸然地与别人说教时都觉得自己那么可笑,是我不愿让别人看到我的卑微,还是我至今依然没有勇气去接受或只是承认。胖子说无聊时找个人暧昧暧昧,多好,可我连这些都没有资格具备。我讨厌在文字里夹杂些肉麻的话,我只是习惯于隐晦地去暗示些什么,我认为我的朋友们应该,不,是一定都能懂。她的眼神是否晴朗我不得而知,但大病一场后的她似乎快要过“快乐幸福”的生活了,我一直祝福着,也许还是为了不让自己忘却的那么快吧。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否真的那么美好,但我现在确是不想那么快忘记的,至少再找到新的美好记忆之前… 一直想为这篇文章找到一个满意的结尾,结果却发现找不到,大概回忆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想切断,就越有越发多的东西涌出来,以至无法收尾。回忆就像人生的另一条平行线,只是经过筛选,而显得较为短暂,我喜欢在回忆里留下些美好,以便日后还能另自己感动,回忆不会停,就像我手中的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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